| 1.七天以内的婴儿和妊娠9个月以上的孕妇; |
| 2.心肌炎与心肌梗塞病后1个月以内,脑血管意外病后两周内和恶性高血压患者; |
| 3.严重肺病(结核空洞、肺功能不全的肺心病)、气胸、先天性肺囊肿; |
| 4.急性鼻窦炎和中耳炎,固定下颌手术者; |
| 5.重症贫血者; |
| 6.精神病有攻击行为者,无医护人员陪伴的癫痫病患者; |
| 7.某些需要进行紧急医疗处置的疾病,在乘机前无医师许可证证明和医护人员护理者; |
| 8.患有其他疾病,经医师许可乘机的疾病,有关部门还要考虑到航空负荷对疾病的影响,在航程中会不会出现健康状况恶化,尽力避免某一旅客出现健康状况突然恶化,不得不中断飞行的情况发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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